2022年1月至3月份,离石区人民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看业务数据、看精品案例、看工作经验、看先进典型”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责,扎实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持之以恒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一、服务大局、为民司法
(一)刑事检察
1至3月份,离石区人民检察院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65人,同比下降26.14%,不批准和不决定逮捕8人,同比上升100%,不捕率为10.96%,提起公诉106人,同比下降19.7%,不起诉15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上升25%,不起诉率为12.4%。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108人,认罪认罚适用率91.53%,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离石区人民检察院提出量刑建议66人,其中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66人,占100%。
对未成年人犯罪,不批准逮捕1人,与去年持平,不捕率为100%,提出公诉3人,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准逮捕1人,同比下降85.7%、提起公诉6人,同比上升100%。
(二)民事检察
1至3月份,离石区人民检察院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6件,法院采纳检察建议6件,占同期提出数的100%;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4件,同比下降50%,法院采纳检察建议4件,占同期提出数的100%,同比下降50%。
(三)行政检察
1至3月份,离石区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4件,同比下降20%,其中提出检察建议4件,法院采纳4件,占同期提出数的100%。
受理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件,其中提出检察建议1件,同比下降50%,法院采纳1件,占同期提出数的100%。
(四)公益诉讼检察
1至3月份,离石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立案5件,同比下降70.59%。采取诉前程序5件,同比下降80.77%。
(五)控告申诉检察
1至3月份,离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国家司法救助1件,实际救助人数2人。
二、以上率下,院领导带头办案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
1至3月份,杨文胜检察长共办理12件;王雪莉常务副检察长共办理4件;李云副检察长共办理15件;刘卫军副检察长共办理12件;田丰副检察长共办理8件。
(二)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情况
1至3月份,离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3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