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大局、为民司法
2021年1月至6月,离石区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上级检察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高检院“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充分履行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依法防疫与检察业务两不误,推进各项业务工作全面发展,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二、“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发展
(一)刑事检察
1至6月,离石区检察院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94人,同比上升86.54%,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20人,同比上升53.85%,不捕率为9.35%,提起公诉 236人,同比上升41.32%,不起诉16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下降15.79%,不起诉率为6.35%。
对未成年人犯罪,共批准逮捕9人,同比上升200%,不批准逮捕1人,与去年持平,不捕率为10%,提前公诉7人。不起诉1人,不起诉率为12.5%,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准逮捕7人,提起公诉9人,同比分别上升40%、12.5% 。
对羁押必要性提出建议1人,同比净增。
(二)民事检察
1至6月,离石区检察院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2件,法院采纳检察建议11件,占同期提出数的91.67%,同比下降8.33个百分点。
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 17件,同比上升325%,法院采纳检察建议13件,占同期提出数的76.47%,同比下降25.53%,息诉数1件。
(三)行政检察
1至6月份,离石区检察院共受理对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案件1件,同比与去年持平。
受理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5件,同比与去年持平,其中提出检察建议5件,同比与去年持平,法院采纳5件,同比与去年持平,占同期提出数的100%。
受理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8件,同比净增,其中提出检察建议8件,同比上升100%,法院采纳检察建议2件,同比下降50%,占同期提出数的25%,息诉数2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
1至6月份,离石检察院公益诉讼立案27件,同比上升68.75%。采取诉前程序26件,同比上升73.33%,提起公益诉讼2件,同比上升100%。
三、以上率下,带头办案
杨文胜检察长同志共办理4件。
李云副检察长同志共办理16件。
刘卫军副检察长同志共办理15件。
田丰副检察长同志共办理8件。
王晓勇专职委员同志共办理1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