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至9月,离石区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检察长会议部署,按照高检院“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充分履行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依法防疫与检察业务两不误,推进各项业务工作全面发展,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服务大局、为民司法
01刑事检察
1至9月,离石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71人,同比-31.6%,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21人,同比-53.33%,不捕率为10.94%,提起公诉 284人,同比-25.07%,不起诉28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47.37%,不起诉率为8.97%。
对未成年人犯罪,共批准逮捕6人,同比50%,提起公诉7人,不起诉2人。不起诉率为22%,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准逮捕7人,提起公诉10人,同比分别 -58.82%、-50% 。
对羁押必要性提出建议0人,同比-100%,对财产刑执行不当书面提出纠正4件,同比-92.98%。
02民事检察
1至9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与去年持平,法院裁定再审1件,与去年持平。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18件,法院采纳检察建议 18 件,占同期提出数的100%,同比12.5个百分点。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 16件,与去年持平,法院采纳检察建议16件,占同期提出数的100%,与去年持平。
03行政检察 1至9月份受理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10件,同比11%,其中提出检察建议10件,同比11.11%,法院采纳10件,同比11.11%,占同期提出数的100%。 受理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7件,同比-30%,其中提出检察建议7件,同比-30%,法院采纳检察建议7件,同比-30%,占同期提出数的100%。
04公益诉讼检察
1至9月份,离石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立案59 件,同比168.18%。采取诉前程序15件,同比-25%,提起公益诉讼1件,同比-50%。
05控告申诉检察
1至9月份,离石检察机关提起国家司法救助0件,同比-100%。
以上率下,院领导带头办案
检察长杨中宁同志共办理10件,常务副检察长李云同志共办理19件,副检察长刘卫军同志共办理29件,副检察长田丰同志共办理6件,专职委员王晓勇同志共办理2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