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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至9月离石区人民检察院主要办案数据
时间:2021-10-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1年1月至9月,离石区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责,扎实开展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持之以恒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一、服务大局、为民司法 

  

  01 刑事检察 

  

1至9月,离石区人民检察院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85人,同比上升67.65%,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33人,同比上升57.14%,不捕率为10.38%,提起公诉434人,同比上升52.82%,不起诉31人(含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满后不起诉),同比上升10.71%,不起诉率为6.67%。
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405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案结人数的86.54%。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检察机关共提出量刑建议258人,其中幅度型量刑建议58人,占22.48%;确定刑量刑建议200人,占77.52%。法院采纳量刑建议229人,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的88.76%

  对未成年人犯罪,共批准逮捕12人,同比100%,不批捕逮捕3人,与去年持平,不捕率为20%,提起公诉15人,不起诉3人。不起诉率为16.67%,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准逮捕13人,提起公诉12人,同比分别  85.71%、20% 。 

  

  02 民事检察 

  

1至9月,离石区人民检察院对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共提出抗诉0件,法院裁定再审0件,占同期提出抗诉数与去年持平,提出再审检检察建议1件,同比与去年持平,法院裁定再审1件,同比与去年持平,占同时期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数的100%。
对民事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52件,法院采纳检察建议52件,占同期提出数的100%,同比188.89个百分点。
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提出检察建议 18件,同比上升12.5%,法院采纳检察建议17件,占同期提出数的94.44%,同比下降5.56%。

  03 行政检察 1至9月,离石区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对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案件1件,同比下降50%。受理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11件,同比上升10%,其中提出检察建议11件,同比10%,法院采纳11件,同比100%,占同期提出数的100%。

 受理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8件,同比上升14.29%,其中提出检察建议8件,同比上升14.29%,法院采纳检察建议8件,同比上升14.29%,占同期提出数的100%。

  

  

  04 公益诉讼检察 

  

1至9月,离石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立案56 件,同比下降5.08%。采取诉前程序40件,同比上升166.67%,提起公益诉讼2件,同比上升50%。

  05 控告申诉检察

  1至9月,离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国家司法救助2件,同比与去年持平,实际救助人数1人,同比与去年持平,实际救助人数6人,同比上升200%。

  二、以上率下,院领导带头办案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
1-9月,杨文胜检察长同志共办理15件;王雪莉常务副检察长同志共办理8件;李云副检察长同志共办理25件;卫军副检察长同志共办理24件,田丰副检察长同志共办理34件,王晓勇专职委员同志共办理16件。
(二)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情况
1-9月,离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2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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