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对一起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案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陈某某是我院未检部门办理的一起幼女遭受不法侵害案件的被害人,案件发生后,被害人身体、心理上都遭受了严重的伤害,且被害人的父母离异,陈跟随其父亲生活,其父亲没有固定收入,家庭经济状况较为困难,无力给被害人进行治疗。我院控申部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及时与未检部门联系,邀请心理咨询师对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并积极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近日被害人获得了救助金。
在司法救助工作中,我院牢固树立特殊保护、及时救助的理念,以救助工作精细化、救助对象精准化、救助效果最优化为目标,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受害人,根据受害人身心特点和发展需要,给予特殊、优先和全面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