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常网购领取优惠券、新人福利,是大家习以为常的网购省钱方式,可要是动了歪心思,钻平台漏洞牟利,这种看似不起眼的“薅羊毛”行为,很可能会触碰法律红线。近日,离石区检察院办理了一起恶意套取电商新人补贴的诈骗案件,给广大网购爱好者敲响了警钟。
【基本案情】
犯罪嫌疑人高某某发现京东购物平台存在监管漏洞后,萌生非法牟利想法。其通过QQ群,以3元至5元不等的低价批量收购京东新人账号,刻意利用平台新人专属优惠规则,使用购入的非本人新人账号批量下单购物,恶意套取平台新人优惠券补贴,骗取京东商城新人优惠结算资金。京东后台的风控系统排查异常订单后发现涉案线索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经侦查研判后,成功将犯罪嫌疑人高某某抓获。
经核查,涉案单张新人优惠券面额20元,高某某累计恶意下单325单,共计非法套取平台补贴资金6500元。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经离石区检察院依法审查,认定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批量收购他人账号虚构新用户身份,刻意利用平台优惠漏洞骗取财产性利益,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
【检察官提醒】
对广大市民消费者而言:合理享受电商平台优惠是正常的消费权益,但切勿心存侥幸、钻营漏洞。平台发放的新人优惠券、补贴属于具备经济价值的财产性权益,受刑法保护,属于法条规定的“公私财物”范畴。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购买账号、虚假注册、批量刷单等手段恶意套取互联网平台补贴、优惠券,涉案数额达到标准的,均构成诈骗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电商企业而言:需进一步强化经营风险防控,完善平台风控体系,重点优化用户注册、身份核验、新人福利发放等关键环节的监管机制,补齐系统漏洞,提升网络安全和资金风控能力,有效防范各类网络诈骗、恶意套取补贴等侵权违法情形,切实守护企业合法财产安全和正常经营秩序。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