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消”字号产品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卫生安全,离石区检察院开展了“消”字号产品专项监督活动。
在此次监督活动中,区检察院检察官通过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调查取证,发现部分药店销售“消”字号抗(抑)菌制剂存在消毒产品未索取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未索取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等情况。
针对发现的问题,离石区检察院按照《消毒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一要依法查处药店存在的违规采购、销售“消”字号抗(抑)菌制剂产品的行为;二要积极履职,加强对辖区内经营抗(抑)菌类消毒产品单位的监管力度,并进行规范整治;三要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高辖区内经营单位及群众在经营、使用抗(抑)菌类消毒产品时的安全意识。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督促违规销售“消”字号产品药店及时进行整改。
下一步,离石区检察院继续积极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以实实在在的办案效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让公益守护人民作用发挥更加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