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据您了解,过去一年,您对哪些检察工作印象比较深刻?
楼阳生:全省检察机关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公平正义、推进高质量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印象深刻的主要有几个方面:
一是政治站位高。全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主动向各级党委请示汇报检察工作新部署、新进展、新问题,自觉依靠党的领导开展工作、破解难题,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景海就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服务民营经济、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等多次向省委汇报,向省政府通报。认真办理代表、委员议案提案,积极向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人士走进检察机关,主动接受人民监督。
二是司法理念新。近年来,检察机关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措施,在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体现了检察智慧和检察担当。如:在机构体系方面,完成省市县三级检察院系统性、重塑性内设机构改革,构建起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新格局;在业务办案方面,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构建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体系,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实行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在队伍建设方面,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举办学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经验交流会,将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落实到检察办案全过程,把贯彻执行登记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报告作为公正司法的“防火墙”等等。
三是工作效果好。全省检察机关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一个不放过、一个不凑数”,全面推行“三个全覆盖、三个严把关、三个深挖”战略战术,一批重大黑恶势力犯罪被依法严惩,全省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满意度大幅提升,省检察院被通报表扬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大力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树立“谦抑、审慎、善意”的司法理念,制定出台专门意见和“十六项措施”,部署开展专项活动,依法纠正、化解了一批严重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件,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更加主动、精准的法律服务。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坚决扛起公益保护的神圣职责,开展专项行动,守护蓝天、碧水、净土,保障食品药品安全,严防国有资产流失,保护历史文物和英烈设施,取得“办理一案、影响一片”的良好效果。深化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落实,严惩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发挥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作用,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积极配合深化监察体制改革,配合有力、制约有效办案机制进一步完善。深化对监狱巡回检察改革,“1+5”巡回检察“山西模式”受到最高检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