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检察机关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依法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3、负责研究制定本院检察工作整体规划,部署本院检察工作任务。
4、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5、依照法律规定由本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6、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7、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8、负责应由本院承办的对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9、受理向本院的控告、申诉、举报和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10、负责本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
11、负责本院检察理论研究工作。
12、负责本院检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13、负责依法管理本院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的工作,组织本院教育培训工作。
14、负责本院检务督查工作。
15、负责本院司法警察工作。
16、负责本院的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17、负责其他应由区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1954年8月,离石县人民检察院正式成立,副县级,性质为行政机关。我院内设机构6个,具体设置情况如下:办公室、政治部、巡回检察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二)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部门决算公开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1564.95万元、支出总计1671.2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81.56万元,下降10.4%,支出总计增加26.7万元,增加1.62%。主要原因是调资增资导致人员经费增加,检察业务需要采购电脑等固定资产导致公用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564.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9.49万元,占比73%;其他收入415.46万元,占比2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67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82.45万元,占比83%;项目支出288.76万元,占比1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149.49万元、支出总计1143.96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18.78万元,下降1.6%,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117.26万元,增加11.42%。主要原因是调资增资导致人员经费增加,检察业务需要采购电脑等固定资产导致公用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43.9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8%。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7.26万元,增加11%。主要原因是调资增资导致人员经费增加,检察业务需要采购电脑等固定资产导致公用经费增加。其中,人员经费685.93万元,占比60%,日常公用经费458.03万元,占比40%。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43.9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1143.96万元,占100%。其中行政运行947.09万元,占比83%,用于机关人员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96.87万元,占比17%,主要用于办案及装备支出。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7.26万元,增加11%。主要原因是调资增资导致人员经费增加,检察业务需要采购电脑等固定资产导致公用经费增加。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1026.14万元,支出决算1143.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较2018年决算增加117.26万元,增长11.42%,主要原因调资增资导致人员经费增加,检察业务需要采购电脑等固定资产导致公用经费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43.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85.93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458.03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363.36万元,资本性支出94.67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3.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9.25万元,增加63%,原因是:由于执法执勤车辆老化,新购入一辆公务用车。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1.15万元,比2018年减少2.75万元,降低1.04%。主要原因是:2019年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机关运行费用导致的。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4.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4.5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4辆,均为行政执法执勤用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没有,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没有。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度,我院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应当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对本部门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
算资金。
二、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取得的收入。
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
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
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
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省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