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强检察权运行的外部监督制约,深化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力度。近日,离石区人民检察院在对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出庭支持公诉时,邀请了人民监督员走进庭审现场“全过程”、“零距离”对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活动进行监督和评议。通过人民监督员外部监督“以督促改”进一步规范检察机关出庭公诉行为,增强检察公诉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
庭审前,为确保人民监督员精准监督,承办检察官向人民监督员介绍了被告人和案件的基本案情。庭审中,离石区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依照法定程序宣读起诉书,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全面客观地举证、质证,并就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定罪量刑等发表了公诉意见。人民监督员通过旁听,直击庭审现场,对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进行了全程监督。
庭审结束后,离石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郭鹏飞组织召开“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座谈会,两名人民监督员对此次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情况进行评议。人民监督员认为检察官依法准确履职,出庭支持公诉中行为规范,法律文书条理清楚,说理充分、举证质证指控犯罪有力,取得了良好的法庭教育效果。同时,人民监督员对离石区人民检察院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自觉接受群众和人民的监督表示充分的肯定。
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是检察机关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的重要体现,是探索和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司法实践途径,既拓宽了人民群众了解检察工作的渠道,又有助于检察机关规范办案,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下一步,离石区人民检察院将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继续提升司法透明度,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机关的其他办案活动,实现人民监督员工作和检察履职的良性互动、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