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榜样”是看得见的力量。一个先进典型就是一面旗帜,一把标尺。近日,离石区检察院各部门积极开展“学习全国模范检察官曹月兰先进事迹”交流会,用曹月兰同志的先进事迹感染、教育、激励干警,努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我始终坚守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初心……”这是全国模范检察官曹月兰说过的话。近日,离石区检察院办公室主任张探全组织办公室全体干警开展学习曹月兰同志先进事迹交流会。
会上,办公室干警集体学习了把青春之花绽放在基层检察一线曹月兰检察官的先进事迹,学习她对党忠诚、服务群众、不怕困难、恪敬职守的担当精神以及扎根基层、甘于奉献的崇高境界,她用“三心”工作法,在平凡的岗位上夜以继日、踏踏实实、勤勤恳恳,她经手办结的1000余起案件,无一错案、无一信访,15项工作经验被省市级媒体报道40余次,7个案件被评为典型案例,其中1起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法“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1起未成年人保护案被央视《今日说法》宣传报道。
使命呼唤担当,榜样引领时代,下一步办公室将以先进典型为契机,进一步激励干警们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坚持高质效履职办事的工作标准,奋力成为各自工作岗位上的排头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