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榜样”是看得见的力量。一个先进典型就是一面旗帜,一把标尺。近日,离石区检察院各部门积极开展“学习全国模范检察官曹月兰先进事迹”交流会,用曹月兰同志的先进事迹感染、教育、激励干警,努力推动各项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2月6日,吕梁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全市检察机关一同观看、聆听了全国模范检察官曹月兰先进事迹的宣传视频,第二检察部干警深感震撼、倍受触动。为进一步掀起学先进、作贡献、当表率氛围,2月28日,离石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田丰组织第二检察部干警召开全国模范检察官曹月兰事迹交流会。
会议指出,自从检以来,曹月兰同志牢固树立党的宗旨意识,坚决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全面遵从最高检和上级院的工作指示,用实际行动不断提升个人政治判断力、领悟力和执行力。曹月兰同志始终坚定理想信念,牢记检察初心所求与所盼,以最高昂的工作热情、最诚挚的赤子之心,在每一次的检察实务中担当作为、攻坚克难、拼搏奋斗,默默为基层检察事业无私奉献。曹月兰同志在日常工作与生活中恪守廉洁自律,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有力践行了公正廉洁司法。
会议要求,第二检察部全体干警要以曹月兰先进事迹为指引,坚守岗位,忠诚履职,用心用情用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同时,要善于发现别人的闪光点,多接触身边正能量人、正能量事,自觉寻求工作动力,发现身边榜样,主动学习,敢于主动担当,勇于直面困难,做到不负使命、不负韶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