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区检察院通过办理一起未成年人案件,发现对该宾馆的行政处罚存在法律适用不当的问题,积极发挥法律监督职能,首次对一起涉未成年人保护行政处罚行为进行主动监督,规范涉未成年人保护行政执法行为,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优质的社会环境。
一是找准监督切入点,在办案中发现线索。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在审查案件中,发现该案中存在行政处罚适用法律错误,且该涉案宾馆曾在数月前已经被公安机关处以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此次违规属于经处罚后仍拒不改正的情形,遂启动法律监督程序,于2022年7月依法发出纠正违法类的行政检察建议书。
二是沟通达成共识,统一执法办案尺度。区检察院在与公安机关就法律适用问题的沟通过程中,存在意见分歧,在与公安机关积极沟通协调后,特别法优于普通法,适用《未成年人保护法》,最终获得公安机关的理解支持,形成共识,统一了执法尺度,公安机关采纳区检察院检察建议,重新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对该宾馆作出行政处罚。
三是巩固监督质效,办理一案治理一片。为进一步净化未成年人成长外部环境,区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法制大队、治安大队,召集辖区内所有宾馆经营者开展普法学习培训。培训会上,承办检察官通报了近年来发生在宾馆内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通过发生在身边的案例,详细讲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强制报告制度、公安部“五个必须”的规定等,通过在实践中准确适用法律,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创造优质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