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少捕慎诉慎押”政策,更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离石区人民检察院不断深化理念引领,以“能动履职”替代“被动落实”,主动寻求监督,防范廉政风险,提升办案质效,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及时更新观念,谱写非羁“主题曲”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推动少捕慎诉慎押工作落地见效,其核心在于更新司法理念。离石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严、宽结合,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严惩、高压态势,同时,持续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将不捕率、不诉率、强制措施变更数等作为检察官业绩考评重点,激发内生动力。
二、主动寻求监督,谱写非羁“协奏曲”离石区人民检察院主动探索院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拟“不捕不诉”案件开展“嵌入式”监督,防范廉政风险。一是案件承办人对符合条件的拟“不捕不诉”案件主动向院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备,提前开展廉政风险评估;二是对拟“不捕不诉”案件全面落实“检察听证+院派驻纪检组列席”制度,在做到“应听证尽听证”的同时,通过院派驻纪检组对案件的全程监督,提高检察官办案质量和廉洁意识;三是对符合条件的拟“不捕不诉”案件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列席公开听证会,充分接受人民监督,提升案件公信力。
三、依法能动履职,谱写非羁“创意曲”离石区人民检察院针对“不捕不诉”案件,主动借力,强化“不捕不诉”案件社会危险性审查工作。在委托司法局开展社会调查的同时,主动听取侦、辩等各方人员意见,并结合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社会调查报告,综合研判“不捕不诉”案件的社会危险性及可能存在的风险,提升“不捕不诉”案件办理质效。
四、全面审查案件,谱写非羁“进行曲” 离石区人民检察院严格、准确把握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的适用范围,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轻微犯罪案件;罪行较轻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没有其他恶劣情节的案件;未成年人、老年人、在校学生、重大科研项目关键岗位的科研人员、没有社会危险性的企业经营者等,不予羁押不致产生社会危险且更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等强化证据审查,严格审慎、综合评判后依法作出决定。
五、集智聚力赋能,谱写非羁“交响曲”离石区人民检察院对拟作出不捕、不诉、提出变更(释放)强制措施建议案件,均全部提交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充分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的决策辅助、智力支援作用。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检察官联席会议可以扩大至全院所有检察官参加。同时,对拟不起诉案件及有意见分歧的拟不批捕案件,均需提请检察委员会研究决定。
下一步,离石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强化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配合,力争在统一司法尺度、优化程序衔接等多方面形成工作合力,提升整体办案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