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的重要指示,根据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开展红色文化遗址和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区检察院在公益诉讼英烈权益保护领域破冰前行,为红色遗址撑起“保护伞”。
一是精心谋划部署,全面推进专项进展。区检察院高度重视党史学习教育,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贯穿始终,积极开展红色文化遗址和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工作小组,明确责任人、监督内容、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与相关部门及时取得联系,调取红色遗址单位目录,确定走访计划,对2019年、2020年开展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专项活动进行回头看,全面了解辖区红色文化遗址和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数量、级别及保护现状,形成问题清单,切实找准监督切入点。
二是深入实地勘察,全面排查问题线索。区检察院专项小组对辖区内红色遗址保护单位进行了实地踏勘,重点查看红色文化遗址的建设使用情况,是否存在破坏、污损、擅自拆除、改(扩)建、红色文化遗址现象,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文物保护范围内是否存在污染行为等具体情况。经查,高家沟高级军事会议遗址周围存在乱堆乱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现象,严重污染附近环境,影响红色文化遗址的保护。
三是启动诉前程序,全面释放办案动能。经调查取证,对实地勘察发现的问题,我院立即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针对高家沟高级军事会议遗址周围乱堆乱放垃圾问题,分别向相关具有监督管理职能的行政执法部门发出3份检察建议。在诉前检察建议书中督促相关行政部门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落实监管保护责任,建立健全日常维护管理制度,确保红色遗址保护工作形成常态化机制。
通过案件的办理,切实加强了对红色文化遗址的保护和利用,通过持续强化对行政机关文物保护职能的监督,增厚离石文物资源,促进优良文化的继承和红色基因的传承,全面释放以儆效尤的法治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