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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石区人民检察院推出二十三项便民利民措施机制
时间:2021-05-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做深做实,离石区检察院将“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贯穿始终,主动察民情、解民忧、送温暖、送服务,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思想成果和工作成果,以检察履职担当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打造让群众满意的服务型检察机关。特推出一批便民利民措施,现予以公示。

  第一项:打造“一站式”检察服务

  依托12309检察服务平台,统一对外办理案件受理、控告申诉、业务咨询、信息公开、国家赔偿、律师接待等业务。畅通12309检察服务热线,群众可来电或线上进行综合业务咨询,实现来电、来信、网络信件办理的“一站式”便民服务,让群众办事少跑路,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更好维护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第二项:深化“温暖控申”建设

  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对群众来信来访实行统一受理,专人负责,规范办理。对群众提出的信访事项,全面落实群众信访“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建立信访台账,对信访案件进行登记、审查和回复,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事事有答复、件件有回复。

  第三项: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

  每周一检察长接待,安排检察长、副检察长轮流接访,确保检察长、副检察长接访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围绕案结、事了人和、政和,专线网视频接访和面对面倾听群众诉求相结合等方式,积极解决群众的合法诉求,着力解决实际问题。通过检察长接访工作,拉近检察机关与群众的距离,实现就近就地化解矛盾,听取群众诉求,为群众排心事、解难事。

      第四项:畅通律师办案“绿色通道”

  开展律师预约服务,建立律师阅卷预约制度,采取电话、微信预约等方式为律师查阅案卷、律师会见等提供便利,为律师提供刻录光盘、复印材料、异地阅卷等服务。设置专门的律师阅卷室和律师会见室,力争做到“最多跑一次”。加大律师权益保障力度,将案件向法院提起公诉时及时告知辩护人,为辩护人出庭辩护提供便利。

  第五项:全面推开检察环节公开听证

  对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拟不批捕不起诉案件、刑事申诉案件、民事行政检察案件、公益诉讼案件,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坚持“能听证、尽听证”原则,主动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辩护律师的意见和建议,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参加公开听证会,充分发挥检察听证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落实普法责任、促进矛盾化解的重要作用。

  第六项:加强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建设

  延展驻吕梁市公安局离石分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检察室职能,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提高侦查效率,减少退查次数,降低案件比,缩短案件在检察机关办理时间,减轻人民群众诉累。

  第七项:法治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稳步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问题整治活动,呵护在校学生健康成长;通过一站式办案服务中心,开展向未成年人心理咨询、司法救助、心理矫治、普法宣传等工作;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以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为引领,全面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每学期开展一次禁毒、防性侵、校园暴力等法律知识宣讲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为打造法治校园发挥检察力量。

  第八项:治理“窨井盖”安全问题,保障“脚底下的安全”

  持续推进高检院“四号检察建议”贯彻落实,开展规范窨井盖、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对辖区窨井盖安全进行排查,就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职,强化公共设施安全问题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第九项:着力保护生态环境

  认真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积极开展黄河流域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活动,深入推进“河长+检察长”制,督促整改煤矸石污染、河流大气污染及违法堆放各类生活、建筑垃圾等问题,对已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跟踪监督,确保问题得到解决,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精准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十项:优化营商环境,护航民企发展

  深化护航高质量转型发展检察专项行动,加大查办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破坏金融监管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力度,以法治手段打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对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坚持“少捕慎诉慎押”理念,最大限度保护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断完与工商联的沟通协作机制,设立驻工商联检察联络室,常态化开展民营企业“挂案”清理工作,对涉案民营企业制发刑事法律风险提示函,上门提供“法治问诊”,治理堵塞监管漏洞。积极进企业走访座谈,着重了解企业的司法需求,为其答疑解惑,提供司法服务。

  第十一项: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

  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合同诈骗、保险诈骗、电信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救命钱”。

  第十二项:做好涉农刑事案件涉案财物依法快速返还工作。

  深化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制定《涉农刑事案件涉案财物依法快速返还的若干规定》,积极追缴涉案财物,依法及时快速返还。对发现的管理环节存在漏洞的,及时提出检察建议,确保涉农款物依法正确使用。

  第十三项:严厉打击虚假诉讼

  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通过12309检察服务专线、网络平台、群众来信和检察服务大厅受理“虚假诉讼”线索,对公安机关查办的涉“一债多诉”“非法债务”“套路贷”等案件或者法院审判中、执行中的民事案件可能涉及“虚假诉讼”的线索接受举报。依托民事监督职能,对符合虚假诉讼案件监督条件的及时依法受理,筑牢司法诚信底线,助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第十四项: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化解社会矛盾,在区法院设立“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岗”,出台《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岗工作办法》,加大对未成年人、农民工、贫困群众等弱势群体民事诉讼支持起诉力度,加强与有关机关和社会组织的联系协作,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助力农民工讨薪,开辟农民工讨薪“绿色通道”,利用支持起诉职能,帮助农民工讨薪,减轻农民工诉累。

  第十五项:进社区、进农村共驻共建活动

  按照“切口小、发力准、效果好”的标准,扎实开展党员干部进农村、进社区、入机关、到一线联系群众实践活动。组织党组和在职党员到离石区凤山街道办中央公园社区报到,开展党组织进社区共驻共建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前往樊包头帮扶村,每位党员前往贫困户家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建立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台账,持续巩固脱贫成效,为推动乡村振兴奠定扎实基础。深入一线力所能及为民排忧解难,推动检察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让党旗在检察履职一线高高飘扬。

  第十六项:维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充分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提出抗诉等职能,依法快速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严厉惩治犯罪分子,保持对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行为的严打高压态势。加强立案监督,促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落实与完善。通过检察建议,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有效促进依法行政,及时堵塞制度管理漏洞,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贡献检察力量。

  第十七项:开展赡养类公益诉讼专项活动

  聚焦群众密切关注的赡养老人问题,针对帮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经调查核实,对马家塔村薛某下达《督促履行赡养义务通知书》,督促赡养人积极履行赡养义务,给老人提供生活帮助和精神慰藉。

  第十八项:维护铁路安全

  针对铁路安全保护范围内非法倾倒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堆放杂物等现象,经调查取证,立案审查10件,依法分别向辖区所属乡镇、街道办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属地管辖职责,尽快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维护铁路安全运行。

  第十九项:做好检察环节社会治理创新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突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上的新型违法犯罪,整治醉驾顽症,紧盯五大方面办案发现的社会治理难题精准发力,及时、准确提出检察建议,推进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第二十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开展法治宣讲活动,组建法治宣传小分队,开展法治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活动,通过以案说法、专题宣讲、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服务。

  第二十一项:加大司法救助力度

  坚持“应救助、尽救助”的原则,重点为因案致贫或因案增贫、因案返贫的当事人,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强化主动救助意识,由“依申请救助”向“依职权救助”转变,由“坐等送案”向“上门问案”转变,联合妇联、团委、民政、人社、教育等多部门开展社会救助,解决群众上学、就业等问题。通过司法救助扶危济困、化解社会矛盾,传递司法温情。

  第二十二项:实现社区矫正监督规范化

  明确监督任务和工作职责,找准监督切入点,结合社区矫正工作的特殊性和实践中的新情况,做到社区矫正中检察监督既符合原则性又体现灵活性,强化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杜绝脱管虚管漏管问题的发生。

  第二十三项:丰富检务公开形式和内容

  每年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不少于2次,就社会关注的检察工作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视察、监督、提出意见。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认真办理人大、政协交办的案件,保证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在检察机关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检察工作动态、机构职能设置、人员信息、案件办理进度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检察机关监督办案数据,适时发布办理本地的典型案例,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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