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3月16日,离石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监督案件中,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全程到场,参与案件结果公开答复活动,以“看得见、听得到、可监督”的方式,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规范运行。
该案系当事人不服法院生效民事判决,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承办检察官全面审查案卷、调查核实并开展类案检索比对后发现,此案在责任认定、赔偿标准、法律适用等方面与辖区内同类案件存在明显差异,存在同案不同判问题,影响司法公正与当事人合法权益。据此,离石区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为确保案件办理公开透明、让群众信服,离石区检察院严格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邀请人民监督员到场监督、见证答复全过程。答复现场,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案件来源、基本事实、审查经过、争议焦点及法律适用情况,重点阐释同案不同判问题的核查过程、类案对比结果、监督理由及再审检察建议依据,并耐心回应申诉人疑问,做到释法明理清晰、程序规范严谨。
人民监督员认真听取汇报、仔细查阅材料,就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关键环节细致询问,全面了解办案流程。在充分掌握案情后,人民监督员独立发表监督意见,高度评价离石区检察院依法履职、精准监督、公开答复的做法。他们认为,该案办理过程规范透明,检察机关敢于直面同案不同判问题,依法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彰显了维护司法统一、保障群众权益的责任担当。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答复环节,保障了外部监督落到实处,让社会监督嵌入民事检察办案全过程,有助于提升办案质效、防范办案风险、化解矛盾纠纷,使公平正义以群众可感可触的方式实现。
此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民事监督案件答复,是离石区检察院深化检务公开、健全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重要实践。人民监督员作为来自社会各界的独立监督力量,以第三方视角参与检察办案,既能有效监督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又能帮助检察机关倾听群众呼声、理解群众诉求,提升检察建议的社会认可度与公信力。在人民监督员的参与和见证下,案件办理更具说服力,当事人对监督结果的接受度显著提高,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下一步,离石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运用,拓宽监督范围、丰富监督形式,将人民监督员监督深度融入重点检察工作,常态化开展公开听证、公开答复、案件评查等活动。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同案不同判、司法不规范、维权难等突出问题,强化精准监督、类案监督,以外部监督促公正、以公开透明赢公信,不断提升民事检察工作质效,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公正的检察服务。